臺南市關廟區深坑國民小學學生服裝儀容輔導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12年6月2日服儀委員會通過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依據『教育部推動校園正向管教計畫』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72127號函辦理。
貳、目的:
一、養成學生注意服裝儀容整齊清潔之習慣,並培育學生內外皆美、自信端莊的優雅氣質,落
實生活教育。
二、能依照時間場合穿著適當的服裝,保持良好的儀容。
三、培養遵守團體規範的端正品行。
参、辦法:
一、服裝儀容委員會
1.組成人員為校長、行政人員代表1位、教師代表2位、家長會代表1位、學生代表2位,共7名。
2.服裝儀容委員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3.服裝儀容委員會之決議,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
4.學校應視規定實施狀況,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二、服裝方面
1.於校慶、戶外教育、畢業典禮、參加競賽等重要活動,或體育課等相關課程,應遵守學校統一規定之服裝外,其餘得選擇合宜混合穿著校服、班服、社團服裝及學校認可之其他服裝。
2.服裝應每日換洗,保持清潔乾淨。
3.季節交替之際,學生可依氣溫變化與個人健康考量,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
4.服裝不可過於怪異或暴露,影響觀瞻,若因特殊活動或課程需要,不在此限。
5.鞋襪式樣不拘,以舒適方便活動為宜,禁止打赤腳、穿拖鞋或涼鞋在室外行走,但因天候、身體健康等特殊需求者不在此限。
三、儀容方面
1.臉、耳、四肢、身體乾淨整潔。
2.指甲應修剪至適當長度,無藏汙納垢。
3.本校無髮禁,髮型以自然、乾淨、無異味為原則。
4.兒童朝會由導護老師統一檢查,平日則由各班導師針對各項衛生項目(如指甲、衛生紙…)
進行服裝儀容抽檢輔導。
肆、獎懲:
一、服裝儀容規定每每都能符合要求,並達到乾淨整齊之目的,老師可篩選考核,將表
現優良者予以公開表揚獎勵。
二、對於不符服裝儀容規定者,不以此作為處罰依據,僅限正向管教措施、口頭糾正、列入日
常生活表現紀錄、通知監護人協助處理、書面自省及靜坐反省。
伍、本要點經校長核准並經服儀委員會及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