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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宋瑜華 - 人事 | 2023-05-09 | 點閱數: 284
特約商店契約期間及提供優惠措施內容請參考旨揭名單,另各特約商店文宣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優惠商店專區(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40000 )分頁下載參閱。使用員工優惠折扣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  
公告 宋瑜華 - 人事 | 2023-03-29 | 點閱數: 193
(一)申請市內介聘、互調(多角調)、實驗教育學校介聘: 請於 112 年 4 月 11 日前填寫介聘申請表(附件 9),本人簽名並經單位主管及教導處核章後送人事彙辦。 於教評會同意介聘申請後,各項介聘作業時程如下: 1. 申請市內介聘者: 112 年 4 月 20 日至 26 日前至介聘網填報資料並準備相關證明文件至人事進行初核。 112 年 4 月 27 日(四)於永福國小辦理積分審查。 112 年 5 月 3 日(三)於永福國小辦理第一次市內介聘作業。 2. 申請互調(多角調)請準備聘任同意書(附件 5)至欲調任學校接受教評會審查( 112...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宋瑜華 - 人事 | 2023-03-28 | 點閱數: 107
函轉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98 條及第 100 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 112 年 1 月 11 日令制定及修正公布,請查照。
公告 宋瑜華 - 人事 | 2023-03-02 | 點閱數: 168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復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應適用前開辦法所定之支持服務。 三、為促進與維護教師心理健康及相關政策推動,請貴校(園)配合推廣月(自 3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運用旨揭圖 卡推廣及宣導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四、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及代理教師(以下簡稱教師)。 (二)服務內容:提供教師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宋瑜華 - 人事 | 2023-02-20 | 點閱數: 119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2 月 7 日總處給字第 1124000196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二、旨揭保險自本( 112 )年 4 月 1 日 0 時起至 114 年 3 月 31 日 24 時止,由中國人壽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為期 2 年。相關說明及投保計畫、加入表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頁(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公務福利 e 化平台下載運用。投保作業請逕洽中國人壽辦理,洽詢電話: 0800-098-889 。 三、檢送...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宋瑜華 - 人事 | 2023-02-20 | 點閱數: 98
一、配合「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業於 112 年 1 月 1 日發布施行,本局所屬學校及幼兒園教育人員各項補休期限,統一 規定於 2 年內補休完畢,加班事實或其他補休事實倘發生於 112 年 1 月 1 日前,仍依原相關規定期限補休。 二、為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及維持校務順暢運作,各類人員實施補休時,學校應確實衡酌學校課務及辦公人力。
公告 宋瑜華 - 人事 | 2023-01-17 | 點閱數: 77
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公告 宋瑜華 - 人事 | 2022-12-19 | 點閱數: 146
一、 各機關人員原持有之聯邦銀行國旅卡,不須再換發新卡。 二、 檢附聯邦商業銀行 112 年至 114 年國民旅遊卡各項優惠及回饋方案一覽表 1 份。如有疑義可逕洽聯邦銀行人事專屬服務窗口( 07-3326699 分機 7124 、 7133 ),另客服電話請撥 07-2269393 (分機 333 )。
公告 宋瑜華 - 人事 | 2022-12-19 | 點閱數: 104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11 月 25 日總處給字第 1114002079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方案辦理期間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相關資訊請逕至該總處「公務福利 e 化平台—公教健檢專 區」查詢。
公告 宋瑜華 - 人事 | 2022-12-19 | 點閱數: 121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111 年 12 月 12 日總處給字第 1110003102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本方案辦理期間前經總處就其中「國內外旅遊」保險部分承保範圍,延長辦理期間自 111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先予敘明。 三、茲因受疫情影響,各保險業者推出旅遊平安保險相關商品作業進度不一,惟總處為使公教員工國內外旅遊保險優惠不中斷,爰由承作本方案之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續就前開「國內外旅遊」保險部分承保範圍[含意外身故給付、意外失能給付、傷害醫療給付(實支實付)及個人賠償責任、劫持事故慰問金保險]...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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