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研發或實施藝術教育相關教案的夥伴,可於 103 年 9月 15 日(一)前,將 103 年藝術教材教案、推薦表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郵寄至「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教育局特幼科。
相關文件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