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4學年度深坑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簡章
一、依據104年2月26日南市教特(一)字第1040100995A號函及104年3月11日深坑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招生對象:設籍本市且有居住事實之學齡滿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
三、招生名額:本校附設幼兒園核定招收人數30名。
四、登記日期: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
(一)第一次入園登記:
1.登記日期:104年4月29日(三)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止。
2.抽籤日期:104年5月1日(五)上午9時起。
3.榜單公布日期:抽籤完畢後公布,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二)第二次入園登記:〈第一次招生不足時,辦理第二次〉
1.登記日期:104年5月6日(三)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止。
2.抽籤日期:104年5月8日(五)上午9時起。
3.榜單公布日期:抽籤完畢後公布,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五、登記手續:填交報名表、攜帶戶口名簿及影印本、證明文件(優先入園者)。
六、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優先入園對象:
(一)第一優先:符合「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所稱之不利條件幼兒,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4.身心障礙幼兒或發展遲緩幼兒(指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5.原住民籍幼兒。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第二優先:
1.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
2.育有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學齡滿五歲幼兒,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家長須主動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若優先入園人數時,符合同一款條件致不能判定或遇有超額情形時,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七、招收順序:(檢附本校函文證明)
(一)五歲優先入園幼兒。
(二)四歲優先入園幼兒。
(三)五歲一般幼兒。
(四)四歲一般幼兒。
(五)三歲優先入園幼兒。
(六)三歲一般幼兒。
八、報到日期:榜單公布後隨即辦理報到手續,5月30日之前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九、附則:
1.本園收費依臺南市政府規定辦理。
2.本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附註:
1.本園作息採全日制(8小時),週休二日,寒暑假與國小部作息時間相同。
2.本園無交通車,學童上、下學請家長自行安排或接送。
深坑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