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112 學年度 太陽班112 學年度 太陽班

104學年度幼兒園招生簡章

臺南市104學年度深坑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簡章

一、依據104226日南市教特(一)字第1040100995A號函及104311日深坑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招生對象:設籍本市且有居住事實之學齡滿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

三、招生名額:本校附設幼兒園核定招收人數30

四、登記日期: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

(一)第一次入園登記:

1.登記日期:104429日(三)上午830分至下午330分止。

2.抽籤日期:10451日(五)上午9時起。

3.榜單公布日期:抽籤完畢後公布,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二)第二次入園登記:〈第一次招生不足時,辦理第二次〉

1.登記日期:10456日(三)上午830分至中午12時止。

2.抽籤日期:10458日(五)上午9時起。

3.榜單公布日期:抽籤完畢後公布,並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五、登記手續:填交報名表、攜帶戶口名簿及影印本、證明文件(優先入園者)

六、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優先入園對象:

(一)第一優先:符合「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所稱之不利條件幼兒,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4.身心障礙幼兒或發展遲緩幼兒(指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5.原住民籍幼兒。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第二優先:

1.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

2.育有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學齡滿五歲幼兒,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家長須主動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若優先入園人數時,符合同一款條件致不能判定或遇有超額情形時,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七、招收順序:(檢附本校函文證明)

(一)五歲優先入園幼兒。

(二)四歲優先入園幼兒。

(三)五歲一般幼兒。

(四)四歲一般幼兒。

(五)三歲優先入園幼兒。

(六)三歲一般幼兒。

八、報到日期:榜單公布後隨即辦理報到手續,530之前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九、附則:

1.本園收費依臺南市政府規定辦理。

2.本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附註:

1.本園作息採全日制(8小時),週休二日,寒暑假與國小部作息時間相同。

2.本園無交通車,學童上、下學請家長自行安排或接送。

 

深坑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委員會

▽倒數計時▽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休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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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哲市長致家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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